一、竞标项目名称:南江县中医院小卖部经营承包。
二、竞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南江县中医院职工、职工家属、职工子女及社会人员。
三、竞标公告发布及开标时间:
1、竞标人务必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书面申请交中医院纪检组杨女士:13908294912。
2、公告发布:南江县中医院网站发布:时间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0日9:00时。
3、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10:00在中医院门诊七楼会议室开标。
四、竞标开标办法:
1、实行标底价18000元/年,凡低于18000元/年的报价为废标,上不封顶。
2、报价实行密封式报价(报价单必须注明姓名、电话、用信封封闭)于2015年7月20日9:30分前交医院纪检组长杨女士:13908294912,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中标后可抵作承包费,未中标者全款退还。
3、开标组织:由纪检组临时抽取院领导、职能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职工代表5-7人组成。
4、开标:原则实行一轮报价开标,取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如遇报价相同等实行第一轮报价前三名进入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最高报价为中标人,如中标人放弃,顺取第二人,以此类推。
五、其他事项:
1、医院提供房屋面积41.58m2,保证电通及房屋简装修,门窗完备,水电费由中标方负责。
2、货架货柜由中标者自行添置。
3、经营范围:除医院医用材料外的符合国家小卖部经营范围的商品。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健康证,标识标牌等由中标人自行办理。
5、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由乙方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执行。
六、合同签定及承包费缴纳:
中标者中标后7日内签定承包合同,签定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中标报价(全年)承包费,超过7日不签定合同,不缴纳承费。取消中标资格,顺取第二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签定合同,以此类推。所有税费及规费等由乙方负责。
特此公告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