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电话:120 / 0827-8234567

南江县中医医院

欢迎访问南江县中医医院官方网站

急救电话:120 / 0827-8234567

南江县中医医院

新闻中心

关于停车场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遴选公告

来源:南江县中医院  作者:采管科   时间:2024-07-01 15:21:03

南江县中医医院

关于停车场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服务环境,保障车辆停放安全。经医院研究,我院拟公开遴选停车场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江县中医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外包供应商遴选项目。

2、服务内容:本次遴选的管理服务范围是南江县中医医院第一住院部地面停车场及第二住院部地下停车场的管理。共有车位170个,其中:第一住院大楼地面停车位66个;第二住院大楼地下停车位104个。目前院内职工车辆115辆。

3、中标供应商获得医院停车场1年管理服务经营收费权。收费标准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江县中医医院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17〕16号)和《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南江县中医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地下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2〕10号)文件执行,为方便群众就医,减轻患者及家属负担,对住院和门诊患者,可凭相关凭证实行适当优惠措施。

第一住院大楼停车场收费标准:小车每辆每次停车4小时以内(含4小时)收取停放费5元/次·辆,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次·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连续停车24小时的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住院患者按10元/天·辆收取停车费。

第二住院大楼停车场收费标准:小车每辆每次停车2小时以内(含2小时)收取停放费3元/次·辆,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次·辆(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连续停车24小时的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住院患者按10元/天·辆收取停车费。

4、中标供应商每年度定额向医院缴纳承包费用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5、中标供应商按停车位总数的30%为院内职工预留停车位,按每车每年400元收取停车费(本人或夫妻双方名下,仅上下班停放)。军警车辆、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来我院公务的车辆免收停车费;运送药品、氧气,清运医疗废物及运输院方设备物资等车辆免收停车费;摩托车、电动车免收停车费;透析病人在院透析治疗时段免收停车费;因参加卫健局、医院会议的车辆由医院行政办公室通知是否免费。

管理服务要求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南江县中医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履职尽责,维护院内的交通秩序,确保急救通道的畅通,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车辆收费标准收费,并结合医院相关优惠政策。

3、中标供应商对在管理过程中的人员(含停车场管理员)、车辆、物品及消防等安全负全责。对停车场道闸、收费系统、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和更换设备及系统的费用及以上设备耗电的费用自行承担。

4、管理人员着装统一、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保护医院财产安全和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5、保持停车场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符合医院的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医院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安排,调度车位和车辆。

6、承包商需为停车场管理员购买意外保险,并向医院缴纳诚信经营保证金1万元。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请提供下列材料(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明文件,并提供相应附件支撑材料)

资格要求

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申请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持原件备查)。

以上123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由申请人应出具《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自编(原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2.申请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申请人应出具《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编(原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由申请人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应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编(原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申请人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者纳税申报资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2.申请人应提供近一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3.出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编(原件扫描件)。

4.若申请人属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1234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申请人应做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编(原件,加盖申请人鲜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或以合伙的名义进行转包。

四、响应(报名)文件制作

响应文件应包含本公告第三章中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承包管理费报价单,正本一本并装订成册,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投标须在密封处按手印),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企业法人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五、响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价资料密封后交医院纪委办公室(门诊大楼713室),资料收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上午9:00分。

六、评审方法

供应商一次性报价,最高价中标,结果在医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827-8228810

 

南江县中医医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