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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采购第四季度日常器械1批,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南江县中医医院第四季度日常器械采购项目。
2.采购人:南江县中医医院。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二、采购清单及预算金额
序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1 | 特定电磁波治疗仪 | 详见附件 | 台 | 8 | 400 | 3200 |
2 | 电针治疗仪 | 详见附件 | 台 | 3 | 500 | 1500 |
3 | 红外光治疗仪 | 详见附件 | 台 | 3 | 600 | 1800 |
4 | 电子血压计 | 详见附件 | 台 | 6 | 400 | 2400 |
5 | 电子血压计 | 详见附件 | 台 | 6 | 400 | 2400 |
6 | 雾化器 | 详见附件 | 台 | 1 | 580 | 580 |
7 | 指脉氧夹 | 详见附件 | 个 | 1 | 340 | 340 |
8 | 电动吸引器 | 详见附件 | 台 | 1 | 960 | 960 |
9 | 按摩床 | 详见附件 | 张 | 3 | 600 | 1800 |
10 | 压疮防治床垫 | 详见附件 | 个 | 9 | 500 | 4500 |
11 | 心电监护仪导联线 | 详见附件 | 根 | 2 | 290 | 580 |
12 | 心电监护仪导联线 | 详见附件 | 根 | 4 | 290 | 1160 |
13 | 心电监护仪导联线 | 详见附件 | 根 | 2 | 290 | 580 |
14 | 心电监护仪导联线 | 详见附件 | 根 | 1 | 290 | 290 |
15 | 心电监护仪袖带 | 详见附件 | 个 | 2 | 80 | 160 |
16 | 心电监护仪袖带 | 详见附件 | 个 | 4 | 80 | 320 |
17 | 心电监护仪袖带 | 详见附件 | 个 | 2 | 80 | 160 |
18 | 心电监护仪袖带 | 详见附件 | 个 | 1 | 80 | 80 |
19 | 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指套(夹) | 详见附件 | 个 | 2 | 290 | 580 |
20 | 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指套(夹) | 详见附件 | 个 | 4 | 290 | 1160 |
21 | 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指套(夹) | 详见附件 | 个 | 2 | 290 | 580 |
22 | 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指套(夹) | 详见附件 | 个 | 1 | 290 | 290 |
23 | 心电监护仪血氧饱和指套(夹) | 详见附件 | 个 | 2 | 290 | 580 |
合计 | 预算总价:¥26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
注:1.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运输、安装、人工、材料、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即包干价。
2.超出预算金额报价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低于预算金额50%或其它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报价,需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和无效参与。
4.本项目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允许分包。
三、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使用最低评标价法。即符合本公告所有实质性要求,且有效供应商达到3家情况下,报价最低者成交。最低报价相同的,采取二次议价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采购清单及技术指标(实质性要求)
详见附件
五.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
2.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生效日起质保6个月。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成交金额的95% ;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且无重大问题情况下30日内无息支付剩余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税务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4.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运输、安装、人工、材料、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即包干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相关产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2.提供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和授权代表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提供承诺函。
注: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参与公司鲜章方为有效参与文件。
七、技术指标和商务响应格式要求(实质性要求)
1.提供承诺函
八、密封要求及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1.将报价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然后用档案袋封装,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用A4纸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00时,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月潭路49号南江县中医医院门诊楼722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采购公告及结果发布媒介
医院院务公开栏、南江县中医医院门户网站
(http://www.njxzyy.cn/index.asp)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管理科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827-8228810
设备科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7-8230120
附件:1.2024年第四季度日常器械采购明细表(含参数).xls 2.
报价文件参考模板.doc
2024年12月20日
南江县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