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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电话:120 / 0827-8234567
全院各科室、广大社会大众: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多元化服务需求,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巴医保规[2024]1号)文件精神,我院拟开展“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本着患者自愿原则,全额自费。现将相关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开放项目:是指医保部门根据地方实际而确定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自主定价原则:根据《巴中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原则,进行成本调查而确定项目价格。
三、“上门服务费(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公示
四、拟开展具体的医疗服务项目
公示时间为7天,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4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827-8223120)。